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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垃圾分类条例颁布执行已来,在实际执行中,经常碰到居民说“垃圾房可以建,但别建在我单元楼门口”这个难题,谁都不想垃圾房设置在自己单元楼附近,主要的顾及就是担心垃圾房的气味散发,已及妨碍交通出行。那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多少米?有明文规定吗?怎样才能顺利执行垃圾分类方案,这里就涉及到垃圾房选址及制作工艺及配套设备问题。
关于垃圾房选址,应该遵循以下原则:
1.应在住宅(区)的下风向处设垃圾房,这样即使有气味散发,也在最大限度的减轻了影响
2.垃圾房应设在非人流量大的主干道,但应交通便利与道路相连。垃圾运转车辆运输方便的地方,方便运输车辆及时清运;
3.垃圾房应该设置在上下水方便的地方,因为垃圾房带有洗手池河拖把池,自然就必须要有上下水,若离进水或排污管道远,那势必会增加工程难度和制造成本;
在日常运行中,应做好垃圾房防臭措施,应该及时更换清运垃圾房的垃圾,这样就能保持无异味,同时应配套完善的垃圾房除臭味设备,最大程度杜绝异味的产生。
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多少米?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,在老小区垃圾房增设时,应充分考虑以上几点,最大限度的远离主建筑,在新建设小区时候,应该全面科学规划,纳入配套设施方案,这样就不纯在执行难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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